12月16日,郴州市烟草专卖局查获一起无证运输卷烟案,查获3个品牌989条卷烟,涉案金额16.2万元。
16日晚19时45分,根据群众举报,郴州市局专卖执法人员会同高速交警在京珠高速郴州路段,依法对被举报车辆湘AXXX5轻型厢式货车实施检查,在车内 查获一批卷烟,经现场勘验,查获“蓝软芙蓉王”188条、“蓝盖芙蓉王”158条、“黄芙蓉后”643条,合计3个品牌989条卷烟,涉案金额16.2万 元。经初步鉴定,上述卷烟为真品卷烟。因当场无货主,承运人也当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手续,郴州市局专卖执法人员对该批卷烟给予了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处理。
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(郴州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 黄建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