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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《重新印发开展“天价烟”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读
  • 2017-04-07 来自  省局 办公室

  •     1.为什么要开展“天价烟”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?

        2008年以来,为治理“天价烟”和卷烟过度包装问题,国家局先后多次发文做出明确规定,提出了严格要求。但有的单位对这一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,在工作中对“天价烟”和卷烟过度包装问题重视不够,导致这一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。此次发文为再次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。从根本上解决“天价烟”和卷烟过度包装问题,维护烟草行业良好社会形象。

        2.对卷烟零售价格无最高限定?

        有,卷烟零售价一律不得超过1000元/200支。

        3.如何管理开展治理工作?

        首先各单位要坚决执行文件要求,进一步加强管理,确保卷烟价格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位。其次全面开展卷烟专项市场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违反价格管理规定行为。定期开展专项检查,加强卷烟市场价格监测,及时发现纠正问题。

    4.对在检查中发现价格违规的如何处理?

    对发现卷烟工业企业人为炒作卷烟零售价格的,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生产并退出市场;对发现烟草商业企业所属自营店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/200支的卷烟牌号规格,要一律取消该商业企业对该牌号规格卷烟的经营权;对发现社会零售商户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超过1000元/200支的销售行为,烟草商业企业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供货。

        5.什么样的卷烟包装为过度包装?

        包装空隙率大于15%,卷烟条与盒商标纸成本占销售收入8%以上,采用两包、四包等异型包装和礼品盒包装,使用非纸基类包装材料的均视为过度包装。

        6.如何加强卷烟过度包装问题的管理?

        全面开展卷烟包装检查,加大治理卷烟过度包装工作力度。对检查发现有过度包装的规格一律停止生产。未经国家局批准的牌号规格一律不准生产;坚持一码一规格,严禁套码生产;严禁生产销售“纪念烟”、“订制烟”、“专供烟”等带有特别标注的卷烟产品;加强对品吸烟生产管理,一律不得使用正式产品包装,严格防止其进入流通环节销售。进一步明确职责,严肃查处违规行为。定期开展专项检查,加强卷烟市场价格监测。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,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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