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郴州桂阳县烟草专卖局(分公司)被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“湖南省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近年来,桂阳县烟草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“国家利益至上、消费者利益至上”的行业共同价值观,大力发扬“亮剑、奉献、团队”三种精神,以体系建设为抓手,以“提升烟草企业形象,做文明烟草人”为创建目标,坚持物质、精神、政治“三个文明”一起抓、整体推进,形成了精神文明建设年年有新进展、工作业绩年年有新突破的良好态势。
2014年,收购烟叶49.4万担,实现烟农收入6.87亿元,上缴烟叶税1.4亿元;销售卷烟2.84万大箱,销售金额7.04亿元(含税);查获各类涉烟违法案件304起,其中国标网络案3起,上缴国库罚没款321万元;全年上缴税收达2.3亿元。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局“第五届全国烟草行业先进集体”、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生产优秀示范区、全省烟草行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、湖南省“守合同重信誉”、“全省档案宣传工作先进单位”,全省烟叶工作“先进单位”、市级文明标兵单位、市级园林式单位、市级“四好领导班子”、郴州生态民俗民居旅游节先进单位、第六届“五号文明家庭”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。